“骗保”将首次被记入社保诚信体系
大西北网1月15日讯 1月14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这是我区首部政府出台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纲领性文件,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我区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保障性住房、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社会救助时,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以及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已享受我区专项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个人,因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家庭经济状况复审,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适用本办法。
据介绍,经申请人授权,民政部门可通过调取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有关信息,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
该《办法》明确了核对对象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的行为,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将首次被记入社会保障信用诚信体系。对核对成员单位不如实提供核对对象有关情况证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5/01/15/011086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