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监督
近日,宁夏检察院、发改委、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对重点易地扶贫搬迁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的通知》,决定对彭阳、泾源、隆德、盐池县的4个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监督项目涉及贫困建档立卡户425户2022人,涉及资金约1.02亿元。
通知要求,挂牌督办项目承办单位要找准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突出环节,聚焦关键部位,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认定、资金运作及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建设等3个环节的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搬迁群众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和发生在安置区各类产业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预防为重,突出治本,强化措施手段,创新机制方法,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