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报警谎称“有炸药”
银川一男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获刑二年
大西北网讯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姬某某获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姬某某与被害人海某某的女儿存在感情纠纷,曾联系海某某协商解决被拒,于是心怀不满。2018年9月13日零时至4时许,被告人姬某某酒后用其手机多次拨打110、金凤区良田镇派出所值班电话,报警称良田镇某村海某某家院中被放置数公斤炸药,让警方前往处置排查爆炸物疏散人员并询问处置结果。在此期间,姬某某还多次打电话给海某某,称其家中有爆炸物并对其进行恐吓。
银川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紧急调动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技侦支队、合成作战室(情报)、西夏区公安分局、西花园路派出所、金凤区公安分局田镇派出所等部门及警力,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前往现场进行人员疏散、防爆排查。经警方现场排查,未发现有爆炸物。2018年9月14日凌晨,警方在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路怀远市场门口将姬某某抓获。
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某因个人情感问题,酒后编造虚假爆炸恐怖信息威胁恐吓被害人,并报警制造恐慌,造成警方多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进行处置排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予刑事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姬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姬某某的行为法官提醒:个别人或因为空虚、醉酒、“好玩”等原因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虚构恐怖信息,这种荒唐行为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扰乱了社会秩序,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切莫将110报警电话当娱乐热线,也切勿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