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青海”乡村旅游不断创新发展模式
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多彩,地处三江之源的青海省,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在发展乡村旅游上形成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投资态势,不仅使“大美青海”的旅游品牌声名远播,而且旅游扶贫试点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旅游业发展,尤其是在2015年8月召开的全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上,专门出台一系列支持乡村旅游等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各市场主体和民众热情投入,使青海省乡村旅游迅速得到蓬勃发展。
短短一年间,青海省从有限的旅游发展资金中,就拿出1.5亿元支持乡村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乡村旅游设施专项资金34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省扶贫局投入旅游扶贫资金2.7亿元,用于重点村贫困居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省农牧厅投入休闲农业项目补助资金1200万元,扶持休闲观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交通、环保等部门也在安排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
在政府投入的引导撬动下,社会资本、民众投入热情持续高涨。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朵巴营村争取政府项目资金940万元,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撬动社会资金5000万元。农行青海省分行通过向省交通运输厅投放155亿多元的贷款,着力加大对重点景区公路、乡村旅游公路、村村通工程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业兴盛带旺百业”。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项目的同时,青海省还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户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创建了一批以城镇居民为主要客源体,以餐饮、娱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项目,涌现出了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村、模范户、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和金牌农家乐,以鲜明的特色吸引了众多省内外游客。目前,全省共发展乡村旅游接待点3000多家,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4.7亿元,四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年户均收入达70多万元、三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年户均收入达27万元,乡村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6万多人,带动了14万农牧民群众从中受益。
“要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共享旅游产业的发展红利。”为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施策,以景区景点为依托,以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以扩大农牧民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实施了一批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了53个村的旅游扶贫试点,通过引导贫困户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开办农(牧)家乐、经营乡村旅馆或参与接待服务等多种形式,先后带动全省4900多户、近2万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致富,开创了旅游与扶贫融合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