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在综合医改工作中,在原有大病病种专项救治的基础上,国家增加了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病种,我省增加了肝硬化、肝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病种,至此,我省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增至30种。
青海省将结合新增病种特点,增加定点医院,满足诊疗需求。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费用。
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救治工作,明确定点医院、制定完善临床路径;组建诊疗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质控工作。民政部门将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名单提供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此类人员的专项救治工作。扶贫部门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及其家庭帮扶力度,加强专项救治工作监督和指导。医保部门要完善相关医保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付比例到达90%,对仍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据悉,对2019年新增病种和新发病患者,我省将尽快摸清底数,实行建档管理,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