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西宁市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参保机制,相关责任单位衔接保险公司建立并实施除费率优惠之外的激励机制,提高环境污染风险承担能力。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通过该险种,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保险公司依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的契机,在自身擅长的领域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其他类保险理赔咨询、指导等服务,提升企业保险管理能力,主动参保企业可享受较为优惠的参保费率和环境风险评估服务。
西宁市自2015年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参保企业共三批40家,基本上涵盖全市省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最高保额达1.13亿元,实际发生赔付累计金额231万元。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