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对“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皋兰县黑石川镇黑石村。
(2)项目内容及规模
利用现有的碳化硅生产线基础,实施技术改造,新增配料设施设备,窑炉整流变频设备等,调整生产工艺配方,配套改造碳化硅冶炼窑炉,形成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1条。
(3)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
(4)其它:
工程在设计、建设和投产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投用。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固体废物、废水、噪声以及生态等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拟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钙钠双碱脱硫塔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振动筛、破碎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对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直接出售至周边砖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区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团体;
2、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水、气、声、固体废物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民
联系电话:13893388658
八、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
联系人:车工联系电话:13008750030
邮箱:835890378@qq.com
九、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请需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公众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索取。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网站公示
特此公示!
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