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煤制烯烃产业基地灰渣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煤制烯烃产业基地灰渣贮存场项目选址位于平凉市华亭县石堡子工业园区纪家庄郭家沟,新建一座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分两期建设,建成后该灰渣贮存场总坝高119m,总库容为339.45万m3,可储存灰渣量为305.50万m3,使用年限11.75年以上。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产生的填埋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经甲醇公司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填埋场进行填埋,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噪声源较少,噪声强度较低,经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㈢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选址较合理;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㈣评价机构及建设单位概况
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婷
联系方式:13009180207电子信箱:550351429@qq.com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201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