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有老父下有6岁女 把千万遗产留给新夫人

时间:2016-07-14 22:21来源:大西北网-厦门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他上有年逾60的老父,下有与前妻生的6岁女儿,千万遗产却独留给新娶的夫人,还给她带来了繁重的诉累。一年多来,这起遗产纠纷案在翔安区人民法院大嶝法庭多次开庭,近日终于迎来调解结果。

【争议】

千万遗产一人独得

家庭纷争就此而起

2014年10月,李宏(化名)因癌症去世。妻子陈明(化名)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封遗书,里面写明,李宏名下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两个车位和公司75%的股权全部由陈明继承。

既然有成文遗嘱,继承手续本来应该不复杂。然而,李宏的家庭情况却让事情起了变化。原来,他曾经离过婚,和前妻育有一女小红(化名),今年6岁;他还有一位年逾60的老父亲李强(化名)和三个姐妹。这一老一小显然也很需要经济上的支持,为什么李宏没有留遗产给他们呢?

遗嘱在大家庭里掀起了纷争。除了现任妻子陈明外,没有人认可遗嘱内容。由于李强等人持有李宏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陈明想办理继承手续也办不成。无奈之下,她只好将李强和小红祖孙俩诉至翔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有效并予以执行。

【对质】

祖孙双双上法庭

质疑遗嘱为伪造

陈明在法庭上说,早在结婚前,李宏就曾经为了筹建公司向她借款40万元,婚后她更放弃了年薪30万元的待遇,专心照顾家庭,协助丈夫经营公司,因此公司股份留给她无可厚非。另外,位于翔安的房产本来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当然应该由她继承。

李强反驳说,儿子成立公司时,和陈明还没有交集,怎么可能向她借钱开公司呢?还有,翔安的房子主要是李宏出的钱,这里面有他姐夫和母亲的出资,还有老家房子的拆迁补偿款,总之和陈明说的夫妻买房不是一回事。

最重要的是,李强和小红都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遗书要么是陈明伪造的,要么是她逼迫李宏写的,反正肯定不是出于逝者本意。

【和解】

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达成协议

开庭几次,双方始终是各执一词,谁都不承认对方的说法。从2015年第一次开庭至今,这个案子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经过法官多次主持调解,近日,双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翔安的房产归陈明所有,而李宏公司的股权以及相应的35万余元分红则归属于李强和小红。

李宏在遗嘱中注明,若陈明要出售翔安的房产,要一次性替他向小红支付15万元抚养费。虽然陈明暂时没有卖房的打算,但出于保障这一老一小生活的考虑,她还是答应拿出这笔抚养费,分两期付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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