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日前,凉州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落实河长制
据了解,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乡镇和部门相协同为组织体系,分级设立河长。全区设总河长和河长、乡镇河长、段长。其中,乡(镇)长作为辖区内河长制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专管人员开展动态巡查监管,负责对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沿岸绿化、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执法部门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村委会主任作为本村辖区河段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工作,督促巡查员、保洁员开展对所辖河段的巡查、保洁工作,引导约束本村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治。在执法监督上,河长制以整治河道内乱倒、乱排、乱采、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以各级河长为主体,乡镇和行政村属地管理,水务部门发挥行业职能作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