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在南郊客运站一侧,黑车停在路边拉客。
今后乌鲁木齐市各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承担起打击“黑车”的主要职责。
各区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查处的驻点违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及重点区域、路段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控。查处车辆一律按上限3万元处罚。
记者近日从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局获悉,1月10日,乌鲁木齐成立“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斌担任组长,各区区长,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该小组负责“打黑”工作的整体协调,以及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在配合各区展开查处工作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完善交通标志设施,对机动车违章占道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对依法查处车辆,将继续沿用去年实施的上限处罚标准,由市客运统管办处以3万元罚金。
此外,对公务人员参加非法活动的,将进行曝光,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还要依法严肃处理。
最近几年,乌鲁木齐对非法营运车辆一直保持“严打”态势,但由于执法部门单一,力量有限,未能将“黑车”彻底清除。
据统计,早在2003年,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查扣“黑车”112辆,此后随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查处的“黑车”数量也呈递增趋势。
最近两年,每年查处的“黑车”都在1000辆以上。
去年,乌鲁木齐迎来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市客运统管办曾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对“黑车”进行了严厉查处,当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449辆,创历年新高,并依法对长期未接受处理的139辆无证营运车辆进行了集中销毁。
市客运统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首次尝试多部门联合执法,成效显著,但由于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此后多数时间还是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现在有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加上区县的加入,执法力量将不断壮大,‘黑车’的生存空间也将越来越小。”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将此项长效机制落到实处,乌鲁木齐将组建专门的考核工作组,对“打黑”行动进行督察和考核,对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各区政府未安排查处的,由该区政府主要领导承担责任。相关部门不予配合的,由该部门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