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民政局出台《西安市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或其他社会救助时,将可优先申请。
目前西安已经有7个区启动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待全市全部实施后受惠人群约26万左右。
认定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的150%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低于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0%,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根据目前西安市城镇低保标准,“九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灞桥、未央、长安、临潼、阎良)为每月360元,“四县”(户县、周至、蓝田、高陵)为每月330元;那么对应的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和495元,即是低收入家庭。收入项目:抚恤金、奖学金不算
《办法》规定,家庭收入是指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和有价证券等财产。而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奖学金、助学金等均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步骤:要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西安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表》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再上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并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查。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逾期需要重新申请认定。
所需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
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排除标准:家里有汽车不算低收入
■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家庭;
■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家庭;
■安排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家庭;
■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含两套);
■两年内购置住房(因拆迁购置经济适用房的除外)或者中高档装修住房的家庭;
■拥有汽车、高档宠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费品的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且不悔改的家庭。(记者李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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