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根据《兰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兰州市计划从2012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启动七大工程,到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9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兰州财政部门又结合“收入倍增计划”,出台了八项增收措施,包括放开城乡建设投资,建立城乡建设多元投入机制等。
1.全面落实支持兰州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从政策、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全力支持新区建设,加快建设兰州新区财政收入增长极,从而带动居民收入增长。
2.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大财政总量,确保到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81亿元,年均增速16%以上。
3.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将争取来的资金与年底财力性转移支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扩大实际投入兰州发展的资金规模。
4.大力培植财源,着力促进“三区”融合发展,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和区域首位产业,形成多点支撑、多级增长的财政增收格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5.建立上下联动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支持县(区)财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
6.创新和完善财政资金运作模式,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担保、参股、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招商引资等办法,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7.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投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倾斜,逐年加大支农、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8.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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