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自《兰州市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工作进展顺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继首批扶持311户微型企业之后,目前,市级财政已下拨第二批微型企业所需扶持资金1059万元。
据了解,经各县区审核推荐,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评审会专家评审、公示通过的第二批353户企业符合扶持条件,依据市、县(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的扶持原则,市级财政第二批微型企业所需扶持资金1059万元已拨付各县区政府。今后,市工信委将进一步与金融担保机构加强对接,支持其创新融资服务产品,开发直接融资措施,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扶持初创微型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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