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十一”长假到来,昨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城关区消协结合近期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往年“十一”长假前后市民在消费中遇到的纠纷,同步发布综合消费警示,涉及旅游出行、食品安全、刷卡消费等诸多方面,提醒市民在面对丰富多样的节日消费时,要“斤斤计较”,勿忘“望闻问切”。
同时,为保障市民购物安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全天开通,城关消协节日期间设专人值守,随时受理解答消费者的投诉咨询,遏制侵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发生。
长假出游: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钱袋
“不规范的广告发布者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假期’、‘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不要贪图便宜而随意找一个旅游公司。”两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旅游公司,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此外,消费者在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谨防各种方式诱骗自己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要盲目轻信,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消协投诉或向旅游监察部门、12315申诉。若遇到分歧较大、协商不成的纠纷,消费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食品安全: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
“十一”假期是餐饮消费和家庭聚餐的高峰,也是历年来较易发生食品安全的时段。城关消协提醒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要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超负荷经营,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仔细查验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和送货单;进货时严格查验食品质量。
消费者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将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协商妥善解决;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刷卡消费:注意“七要”“七不要”
消费者外出旅游度假、消费购物离不开快捷便利的银行卡服务。城关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假期、刷卡消费的同时,还要了解安全用卡知识,注意保障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做到“七要”、“七不要”。
申请银行卡要亲力亲为,不要请人代劳。消费者无论申请借记卡还是信用卡都应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办理,切勿通过中介机构或他人转交个人申请资料;刷卡消费要谨慎守法,不要贪图小利。消费者在POS机上刷卡付款时,不要让卡片脱离自己的视线,收银员交回卡片时应检查是否是自己的卡(看背面签名);网上支付要辨清真伪,不要轻信不明链接。消费者在网上支付时,尽量不要在网吧、图书馆等公众场所使用公用电脑操作。
同时,ATM取款要注意观察,不要麻痹大意。消费者取款时应尽量去市区繁华地带规模较大的自助银行,应尽量避免夜深人静时间取款,同时要注意观察身边有无可疑人员、分辨ATM机的插卡口等处有无多余设备,机上有无可疑装置或广告。
银行卡丢失或被骗后要及时挂失,不要拖延。此外,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及时通过短信获知银行卡内余额变动及交易情况,进一步保障用卡安全。但不同的银行对短信通知业务的收费不尽相同,消费者可向发卡行咨询。最后,收到不明电话短信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不要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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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