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14年1月起 黄标车进入禁行区罚款200元记3分

时间:2013-10-16 15: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 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兰州交警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治理
 
  大西北网10月16日讯 记者10月16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加强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严把4道关口,严管6种车辆,强化源头和路面监管。10月7日至13日,全市共路检路查机动车13408辆,查处尾气超标车辆91辆,劝返黄标车61辆,查扣农用车、三马子82辆。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对于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一律逐车登记后教育劝返,从2014年1月1日起,此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吴存庆
 
  严把4道关口 强化源头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二次冬防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交警支队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首先严把4道关口,严把车辆注册入户关,新车入户严格尾气排放指标审核把关,液化气车达不到国五标准、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达不到国四标准、重型柴油车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入户挂牌;对于外地迁入的机动车辆,也逐台进行检测,尾气排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转入。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监督全市8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对参加检验的机动车逐台进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责令维修改造直至达标,否则不予检验签证。严把柴油车挂牌入户关,除尾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属于特种车辆和市区发往城外地区的19座以上大中型客车外,其它柴油车一律不予挂牌入户。严把机动车报废回收关,加强报废车辆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报废期限但车况尚好、尾气排放达标、按国家规定可以延期使用的部分车辆,严格按规定期限加强尾气检测;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或者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坚决不予延期,逐台督促强制报废,监督解体回收。
 
  严管6种车辆 强化路面监管
 
  交警部门以尾气排放值较高的黄标车、冒黑烟车、大货车、农用车、超载车和运煤车等6种车辆为重点,严格日常路检路查和处罚处理。对于无环保标志车辆,逐车登记并责令其尽快就近到车管所和8家检测机构申领环保标志。对于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一律逐车登记后教育劝返;2014年1月1日起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冒黑烟”的机动车,一律挡停检查,责令就近接受尾气检测,检测达标后发还行驶证。对于明令禁止通行的各类农用车,严格管理处罚,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于各类大货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禁各类货车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通行。对于各类超载车辆,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对于运输煤炭的各类货运机动车辆,一律逐车检查,无通行证的严禁通行。
 
  全面加强疏导 减少拥堵排放
 
  交警部门科学疏导交通,合理派勤,减少交通堵塞和怠速排放;针对辖区拥堵频发的点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摩托车路面巡逻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排堵。进一步落实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出警,快速处置,避免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拥堵;制定出台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制度,主动协商、快速恢复现场的免于处罚,现场争执不休、严重影响交通的从重处罚。切实加强道路施工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监督开挖范围、施工期限,杜绝未经审批和超范围、超时限开挖施工;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施工进度,优化组织、错时分段,尽量安排夜间施工,减轻交通影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加大疏导力度,杜绝施工车辆违法行驶、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积极协调市政部门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科学及时调整交通组织,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同时,坚持严管重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尽量减少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拥堵。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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