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兴隆山管理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对2013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公示,共有39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入选,兴隆山作为甘肃省首批、兰州市首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与甘南当周草原同时入选。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指国家旅游局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实施细则》,经相关省级旅游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技术评审和推荐、专家审核,经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批准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并具有明确地域界限的特定区域。
2013年兴隆山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其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被省旅游局、省环保厅联合推荐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0月经省旅游局和省环保厅联合技术评审通过专家组验收。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标志着兴隆山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与之协调的人文生态系统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有其重要地位,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已相对完善,对当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影响,科学价值极高。(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ews/lzsq/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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