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将高速公路的经营状况公之于众,告诉人们收费标准提高的必要性呢?涨价不是问题,信息公开“躲猫猫”,反倒成了大问题。
4月30日,广西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的公告》,将于2014年5月16日在南宁就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其中一类车收费标准拟涨价25%,公告未说明调整收费的理由和依据。消息公布后迅速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有网民称高速公路收费涨价是“倒行逆施”。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就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进行调整,并不是一件多么离谱的事情。近年来,相邻个别省份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涨幅度甚至要比广西更大一些。况且,在召开这次听证会之前,有关部门便已通过官网将调整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之于众。然而,从网上反映的情况看,不少民众并不买账。
在人们看来,随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不断增强,高速公路收费越来越少,应是大势所趋。但是,收费标准上涨的准信号,却给大家泼了一盆冷水。
如果这是一场政府与民众辩论赛的话,“论据缺乏”的有关部门已经先失一分。为什么不能将高速公路的经营状况公之于众,告诉人们收费标准提高的必要性呢?众所周知,因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我国大多数高速公路都是政府通过市场化融资建设的“经营性公路”。倘若公众对于当地高速公路的经营状况了如指掌,想必也不会如此不近人情,肆意批驳吧?
更为令人遗憾的是,在年初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中,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区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清分结算,应当定期向经营管理者公开经费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难道具有公益属性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多少、还多少贷、多少用于管理、多少年收完等,就不应当接受利益关联的民众监督吗?
或许,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将此类信息公开还有难言之隐。倘若高速公路的经营状况良好,无端提高标准则恰恰证明落了“倒行逆施”之口实。加之事先公布的参加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代表,也缺乏产生方式的说明,如何不让人们对听证会有“暗箱操作”“瞒天过海”之怀疑?涨价不是问题,信息公开“躲猫猫”,反倒成了大问题。(欧阳晨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