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微企业再获税收“红包”

时间:2014-05-06 09:40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卢吉平通讯员李 莉焦晓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我省国税部门迅速行动,明确政策衔接,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预计本轮政策调整后我省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每年达到500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上千万元。

  近年来,国家逐步扩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在减轻中小企业税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0-2013年,我省国税系统累计为1.8万户(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153.09万元,平均每年约有4600户小微企业受惠。此次《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进一步扩展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按照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迅速明确政策衔接。鉴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时间正处于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认定以纳税人上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依据,省国税局明确对已办理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属于此次优惠范围的小微企业,在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后,即可自2014年一季度起,按最新优惠办理预缴申报。二是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文件出台后,省国税局第一时间依托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载体,专题向社会公开小微企业扩围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能享受来自国家税收的支持。三是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下放税收优惠备案权限,开展涉税报表清理,简化程序,简并资料,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速、减负、首问”要求。四是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对符合此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省国税局开展了前期统计、测算,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后的具体效应。五是强化后续管理。对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后续核查,实行税收优惠“闭环”管理,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六是细化考核。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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