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日讯 今日,记者获悉,为切实解决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日前,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今后,所有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严格禁止“三边”工程,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依据“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且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包括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国外贷款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招标投标,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质量。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负监管责任。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为确保科学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划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项目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等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等。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期较长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咨询机构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中期评价。对超概算严重的项目先进行整改,在未达到整改目标之前一律不予验收,并暂停批准概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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