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煽动众人堵瘫兰阿公路4小时
八里镇崖头村两村民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获刑
大西北网12月22日讯 因修建铁路客用专线,中铁四局需临时征用位于七里河区八里镇崖头村的部分耕地。但在征地补偿款问题上,与村民一直未达成一致。当中铁四局将多台工程机械开进该村路段准备开工时,遭到村民围堵,致使兰阿公路交通瘫痪4小时。昨日,七里河区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对涉案两名被告人作出判罚。
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何某某、叶某某均是七里河区八里镇崖头村村民。其中,何某某现年64岁,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因病被监视居住;叶某某现年53岁。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中铁四局新建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兰州枢纽工程经国家发改委及七里河区政府同意,需临时征用七里河区八里镇崖头村部分耕地。后中铁四局因征地补偿款问题与崖头村村民未能达成协议。同年12月22日,中铁四局宝兰客专项目部施工人员擅自使用工程机械设备施工,并损毁多名村民耕地,引起村民不满。后经八里镇政府、崖头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制止,施工人员才停止施工。23日20时许,施工方打算将多台工程机械设备转场驶离崖头村,在行驶至101省道兰阿公路崖头村路段时,被崖头村村民发现,并将其中一辆装载机拦停。后崖头村村民何某某、叶某某等人先后来到现场,煽动周围村民封堵道路,阻止车辆通行。期间,八里镇政府、崖头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劝解村民离开,但何某某、叶某某等人带头起哄,拒绝离开,致使兰阿公路“瘫痪”4小时。至24日0时30分许,民警将现场村民强行驱离后,兰阿公路才恢复通行。
七里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村民何某某、叶某某聚众堵塞交通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告人叶某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拘役4个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