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贿受贿15万炒股 嘉市社保局原副局长领刑10年
大西北网1月6日讯 记者1月5日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嘉峪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任副局长王生福因索贿受贿15万元炒股,近日被该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王生福在担任嘉峪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嘉峪关嘉宏劳动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谋取利益,于2008年8月7日、8月20日向该公司索要好处费15万元。此外,王生福曾安排其堂弟到嘉峪关嘉宏劳动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妻子、妹妹帮助嘉宏公司做账。经过一系列铺垫后,王生福以“隐名股东”自居,并向嘉宏公司负责人索贿。之后,在王生福的运作下,其女儿在没有真实和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成为嘉宏公司股东,试图谋取更为长远、固定的利益。
案发后,王生福主动退缴,嘉峪关市检察院通过其在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炒股的股金中冻结赃款。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生福有期徒刑十年,王生福不服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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