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7日讯 2012年6月2日至2013年10月23日期间,李某虚构事实以其在法院有熟人,可以帮杨某某打赢官司需送礼等各种理由,先后多次骗取杨某某财物折合人民币70584元。1月22日,记者从红古区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宣判,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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