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安徽省国土厅在休宁县的办案人员醉酒打伤服务员及袭警”一事,引发网民关注。安徽休宁县公安局回应,当事人夏某非“安徽省国土厅干部”,事发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据休宁县公安局调查,1月27日,安徽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下属分站职工夏某等一行,赴休宁县五城镇阳台村和鹤城乡右龙村实地察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入住休宁县凤湖烟柳酒店。当晚,县国土局对口接待,按有关规定安排晚餐,并于19时许结束。
餐后,夏某及同事、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在酒店房间商讨研定第二天工作。20时30分左右,夏某一行来到县中心城区逛街,途经一家小吃店(老电影院饺店),自行、自费在该店吃夜宵并饮酒。21时36分,夏某与同事返回酒店;22时20分夏某因饮酒过量呕吐、殴打正在清理客房的服务员及前来处理此事的酒店保安。
23时10分,110接警后指令当地派出所迅速到场处置。夏某滋事过程中造成客房服务人员、保安及处置民警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客房服务员和一名酒店保安于当晚送至县人民医院观察治疗。夏某次日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休宁县委外宣办主任黄俊军介绍,凤湖烟柳酒店是该县公务接待定点酒店,非挂牌星级酒店。经查,县国土局当晚对口接待晚餐并未超过规定标准,且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并未参与接待夏某。
截至1月31日下午,休宁县公安局仍在对该案件进行侦办,夏某家属已到医院看望伤者,并提出就相关赔偿事宜与伤者家属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