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榆中县喜获“省级文明县”荣誉称号。同时,榆中县财政局、县第九中学,夏官营镇,来紫堡乡黄家庄村、三角城乡大兴营村分别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乡镇”、“省级文明村”荣誉称号。
据了解,省级文明县和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一个县或一个部门(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省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此次命名表彰,标志着榆中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据悉,自2013年榆中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文明县城目标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县”这一目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市民素质的提升,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动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
“掀”文明潮
近年来榆中县不断加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教育。在高速路跨路桥、国道沿线、显要地段架设或更换大型公益宣传牌、道旗、展板、条幅2760余块(幅);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专栏等宣传阵地,运用“榆中发布”、手机短信平台、LED电子屏等传播方式,扩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党校、市民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镇文化站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开展了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育”文明人
榆中县文明县城创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市民素质的提升,在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了“读经典书籍、学礼仪知识、做文明公民”活动。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提升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形成了人人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交通秩序。
“铸”文明魂
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制作24字宣传牌、道旗、宣传挂图2700余幅,确保“24字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
组织全县中小学校把“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仅2015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共有1.5万人次先后登陆“民族魂”和“血铸中华”网站,在网上向民族英雄献花、访问英雄纪念馆。
认真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通过微博微信等传播善行义举和好人好事信息,吸收听众粉丝600多人。
“创”文明城
榆中县认真研究确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狠抓市容市貌环境整治,抓重点、难点、抓死角,使城市道路整洁、集贸归市、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升。
县公安、工商、文广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不定期重点检查中小学周边及重点地段的出版物经营场所,对淫秽色情及危害青少年健康的有害出版物和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坚决予以查缴;并加大对无证经营及流动摊点的清缴力度,并对市场上的非法出版物进行高密度巡查,堵截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渠道;执法行动还对县城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等场所认真开展检查,对发现无证照的娱乐场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