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甘肃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我省将依托兰州、天水等工业制造企业,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政策。
依据《工作方案》,到2020年,我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比2015年下降14%,达到0.947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143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3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度平均增速控制在3.54%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6万吨、3.4万吨、52.54万吨、35.61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8.2%、8%、8%和8%。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省公共机构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加快公共机构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我省将依托兰州、天水等工业制造企业,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发挥兰州、天水、平凉、嘉峪关、武威、临夏等城市的区位及物流优势,与生产商合作发展逆向物流,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工程机械、机床、废旧汽车零部件等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形成适应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旧件收集能力。到2020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重点废旧商品回收总量达到630万吨,利用总量达到550万吨。
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应收账款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研究碳金融发展模式,积极开发碳金融产品。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为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提供融资。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节能减排公益性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在绿色项目中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扶持节能环保相关制造和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参与环境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
我省将开展全民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倡导全体公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采取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社会团体、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与社区、物业公司、学校等联合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交换或综合利用闲置旧物。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不生产、不购买过度包装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支持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到2020年,全省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