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近郊四区将设置 30个交通微循环小区
大西北网讯 9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为充分发挥居民小区道路优势,稳步推进兰州市交通微循环发展,结合兰州市实际,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交通微循环进小区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兰州市将在今年10月底前,在近郊四区设置30个交通微循环示范居民小区,其中城关区15个,七里河区5个,西固区5个,安宁区5个;力争在一年内,近郊四区出入口开设在2条不同方向交通道路的居民小区逐步实现交通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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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交通微循环,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试点方案》提出,近郊四区各物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可以实现交通微循环的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主城区大型综合小区、道路十字路口拐角临街小区、经常性出现交通拥堵路段沿线小区等小区进行全面摸排。要严格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结合《兰州市物业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开展交通微循环的小区内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拆除私搭乱建、逾期临建、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线杆、烟囱,规范广告牌匾,修整破损公共通道。在拟开展交通微循环的居民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位,针对占用消防通道、医疗救援、垃圾清运、小区道路的停车位进行全面腾退,严禁占用,确保小区内道路通畅;同时,鼓励通过小区周边道路返还车位、相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容留过夜或小区内兴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解决交通微循环小区内业主的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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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前,改造实施将统一规范设置标识
《试点方案》要求,在小区内规范设置通行线标志、禁令标志、限速标志、人车分流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小区道路条件科学设置单向或双向行车道,引导驾驶人按正确的方向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小区内交通拥堵。各居民小区针对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小区交通微循环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开放时段、通行规则、禁止性要求、安全责任等,消除小区交通微循环时段内安全隐患。
实现交通微循环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配置交通疏导人员,统一服装,统一装备,负责微循环时段内交通引导工作,确保高峰期交通安全。
《试点方案》明确,今年10月底前为改造实施阶段,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倒排工期进度,落实工作责任,以方便业主“出行、居住、安全”等功能为重点,全面完成交通微循环物业小区内相关标识划定、车位设置、道路整治、规章制定、疏导人员配备等工作。11月份,兰州市房产局将会同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共同对近郊四区交通微循环项目进行验收。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