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在所有公立医院推行“千分制”考核,深化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比例,省级医院总体控制在10%以内,市县级总体控制在5%以内,各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全省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
据介绍,去年以来,省卫计委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试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对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医保相关的诊疗行为进行“千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等级评审、学科建设等挂钩,并作为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今年,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完善“千分制”考核指标,出台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执行医保政策管理办法,将医保管理行为从医院延伸到医生,并与医生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和职称聘任等挂钩。
同时,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门诊按人数、住院按病种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60%总额预付、40%考核决算的支付方式。制定医保支付与分级诊疗、“千分制”考核挂钩方案,利用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协同推动医疗、医药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制定和完善全省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把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展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比重,强化监督考核,确保2018年所有公立医院均应用临床路径管理,合理合规开展诊疗服务。
本报兰州讯(记者宜秀萍)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在所有公立医院推行“千分制”考核,深化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比例,省级医院总体控制在10%以内,市县级总体控制在5%以内,各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全省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
据介绍,去年以来,省卫计委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试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对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以及医保相关的诊疗行为进行“千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等级评审、学科建设等挂钩,并作为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今年,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完善“千分制”考核指标,出台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执行医保政策管理办法,将医保管理行为从医院延伸到医生,并与医生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和职称聘任等挂钩。
同时,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门诊按人数、住院按病种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60%总额预付、40%考核决算的支付方式。制定医保支付与分级诊疗、“千分制”考核挂钩方案,利用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协同推动医疗、医药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制定和完善全省分级诊疗病种临床路径,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把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展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比重,强化监督考核,确保2018年所有公立医院均应用临床路径管理,合理合规开展诊疗服务。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