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按照“双随机”体系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月—7月共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1家(次),处罚金额共计827.21万。查封查扣10家(次),限产停产1家(次),移送拘留案件6家(次),环境犯罪移送案件1家(次)。
除了加大环境执法,严打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外,该局还曝光了已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4月12日,兰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榆中顺源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应急液氨泄漏池溢流口内废水通过厂区雨排流入厂外排洪沟排入水体,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数值均超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自由裁量处罚系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1.4万元的处罚决定。6月18日,我市环境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兰州方正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在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中,氮氧化合物折算排放浓度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要求该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并罚款28.9万元。
下一步,我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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