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2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2021年,市财政局坚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的最新政策,配合市住建部门坚持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审核与发放制度。近日,经过严格审核,市财政及时拨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457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57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切实有效解决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等人员的住房困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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