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银市通报11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会宁县会师镇蒲杏村村干部虚报套取贪污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03年至2015年,会师镇蒲杏村党支部原书记曹绪、党支部原书记马骐、村委会原主任牛庆军、原村文书周大福在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并贪污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24520元。曹绪、牛庆军、马骐、周大福4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二、会宁县刘家寨子镇甜水井村村委会主任王明违规评定低保金问题。2015年6月至9月,王明违规对上岘、杨岔、甜水井等9个社84户低保户329人进行调整,致使村民轮流享受低保金。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会宁县汉家岔镇荆坪村村干部虚报套取挪用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0年,汉家岔镇荆坪村党支部书记张耀环、村委会原主任王彦鑫、村文书栗贵宝、南岔口社原社长王应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2000元,用于支付荆坪村南岔口社修路费用。对南岔口社一村民高于当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发放补助金,从中套取补助金3000元,用于支付荆坪社修路欠款费用。张耀环、王彦鑫、栗贵宝、王应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会宁县柴家门镇冯严村梁湾社社长康平违规倒卖扶贫地膜问题。2015年,康平违规将10捆扶贫地膜以每捆60元的价格卖给其亲属。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靖远县兴隆乡人大主席田世敏在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中审核把关失职问题。田世敏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对扶贫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将个别财政供养人员、有中高级小轿车人员、出资办企业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田世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文书高峰在精准扶贫调查摸底工作中失职问题。高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调查摸底不清,导致将个别财政供养人员、有中高级小轿车、出资办企业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景泰县寺滩乡寺滩村村干部违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2014年,寺滩村将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资金73237.5元,违规转入当时的村文书兼会计马进京名下,用于寺滩村村委会建设。对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显、村主任彭维春进行告诫约谈。
八、景泰县正路镇拉牌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自荣、党支部原书记路永福、村委会文书郭庭忠、村组长郝万荣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张自荣、路永福、郭庭忠、郝万荣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2亩,分别累计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6240元据为己有。另外,2010年,路永福以本村3户村民的名义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330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建设资金。张自荣、郭庭忠、郝万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路永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冒领的退耕还林款予以追缴;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的正路乡人大原主席麻元生进行诫勉谈话,对正路乡武装部长张延年进行批评教育;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唐宁和雷晓玲进行批评教育。
九、景泰县草窝滩镇陈槽村农民资金互助社违规借贷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10月,陈槽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违规改变资金用途,借贷互助资金10万元用于村保障房建设。陈槽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长高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白银区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何燕利审核不严,导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被重复领取问题。2011年至2014年底,区妇幼保健站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何燕利审核不严、违规操作,导致补助资金31300元被重复领取。何燕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平川区共和镇西合村包村干部白士明在精准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中的失职问题。白士明在精准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中,核实情况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导致将个别有中高级小轿车、出资办企业的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白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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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