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4日讯 因盗伐树木遭人举报,男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他不思悔改,为泄愤又放火烧村民稻草垛。11月3日,记者从永宁县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永宁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5月17日,黄某到自家的温棚看果树苗,想起自己3月因伐树遭本村刘某报警而被拘留10天的事。他看到自家温棚对面刘某家囤积堆放的稻草垛后,产生了报复念头,就将稻草垛点着,致使刘某家重140吨价值84000元的稻草被火烧毁。
鉴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坦白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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