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2日讯 2010年8月中旬张琳与王波相识,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偷偷背着家人领取了结婚证,并开始共同生活。后来,两家人为如何举办婚礼发生矛盾,张琳生气回到了娘家,而王波也从此不再与张琳联系,并独自南下打工。时间一晃过去了四年,张琳为当初仓促的闪婚后悔不已,为了摆脱这段徒有虚名的婚姻,于是她来到阎良法院,要求与王波离婚。
经审理,主审法官认为张琳与王波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认识不足一月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而且发生矛盾后至今分居已经四年,在这四年里,两个人从不联系。近日,法院判决准予张琳与王波离婚。判决之后,张琳表示以前年轻,不懂事,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文中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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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