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5日讯 谎称有关系能替他人办理驾驶证,先后诈骗61人23万余元。日前,白水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4月,苏某隐瞒身份及婚姻状况,自称“苏杰”与张女士在西安结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同年中秋节,苏某以张女士男朋友身份来到白水县张女士家中走亲戚,其间苏某向张女士的父亲老张撒谎称在西安车管所有熟人,可不用学习和体检,交钱后三四个月就能拿到驾照,让张女士的父亲帮忙在熟人中招生,收取办理驾驶证学费。
当晚,张女士的父亲就联系来本村村民张某某,张某某于次日付给苏某2400元现金办理驾驶证,此后,苏某以同样方式,先后在白水县、洛川县、西安市灞桥区等地的一些村组行骗,共骗取61人办理驾驶证,收取“学费”234900余元。这些受害人均为老张的亲戚、朋友及本村村民。
钱交了半年多时间,驾驶证没办下来,苏某也联系不上了,老张意识到“女婿”苏某是个骗子。此时,苏某所骗的23万余元挥霍已尽,迫于压力,去年5月19日向白水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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