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0日讯 昨日记者从酒泉市瓜州县法院获悉,该县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小康建设办公室主任、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县双联办公室副主任俞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瓜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俞某在2009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3.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6.8万元。与此同时,俞某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开具虚假票据、伪造资金兑现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国家抗震安居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57.6万元,未能按规定发放给农户,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0月31日,瓜州县法院在审理后对该案依法宣判。法院判决俞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根据坦白认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退回的贪污、受贿款共计79.98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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