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城关消防大队了解到,城关区消防大队在近期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有两名男子无视有关法规,在公众聚集场所吸烟。随即,城关消防大法依法对两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据介绍,7月27日上午10时许,城关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联合派出所民警对新世纪购物中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钱某、曾某两人在购物中心内违规吸烟。随即,监督人员立即立即拍照取证并上前制止,指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消防监督员对钱某、曾某依法进行了询问,两人对违法吸烟行为供认不讳。
当日,城关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申请公安分局对违法嫌疑人钱某、曾某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城关区公安分局已批准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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