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 亏本没商量

时间:2013-10-16 16:12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以房养老 亏本没商量
  
  银行称风险大、实操困难 记者算账发现:房子卖掉或出租比以房养老收益高
  

  大西北网10月16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重阳节已过,但关于“以房养老”的讨论却持续升温。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目前的楼市,无论把房子卖掉还是出租,都比以房养老收益高。而银行方面,考虑到产权期限和房价下跌风险,在“以房养老”实际操作上则困难重重。
  
  调查九成老人不看好以房养老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所谓“以房养老”可通俗理解为:年轻时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等到年老了,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专业机构,每月从中领取一笔“养老金”安度晚年。
  
  “以房养老”是否可行?老人的接受度有多高?一份媒体社会调查显示,79.8%的受访者表示一直在关注“以房养老”的相关新闻,85.0%的受访者选择把房子留给子女,仅8.8%的受访者选择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
  
  银行
  
  “以房养老”风险大

  
  记者采访银行等金融机构得知,“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致命伤”。
  
  致命伤1:人还在,但房子没了怎么办?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房养老实际无法操作。目前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为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大部分房屋已经使用了50年,房子剩下的20年价值该怎么计算?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银行怎么把它卖出去?
  
  “最坏的情况是,现在人的寿命都很长,很可能会出现产权到期时,人还活着房子却没了的尴尬。”该负责人表示。
  
  致命伤2:房地产泡沫大,房价跌了怎么办?
  
  更令银行担心的还有房价泡沫的问题。“如果房价上涨,扣除贷款额、各种费用后还有剩余,则剩余归借款人或其继承人。但是如果房价下跌,贷款额大于房价,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很大。”一位国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说。
  
  算账以房养老很亏本
  
  2011年,中信银行涉足“养老按揭”业务,即以房产抵押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养老贷款。借款人拥有两套或以上自有住房,且身体状况良好,并提供该行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即可申请最长为10年的贷款。
  
  按照中信“养老按揭”,记者算账发现,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以房养老并不划算,因为无论把房子卖掉还是出租,都比以房养老收益高。
  
  以市值约100万的房子为例,按照最多不超过评估值60%的规定,申请人能够获得贷款60万,按照按揭时间最长10年来算,每月有5000元的养老金。
  
  如果依据今年最新的基准利率6.55%来计算,10年后需要一次性支付利息约20万元,也就是说贷款60万元减去20万元的利息,这套房产实际价值只有40万元,
  
  按照目前的市场,房子即便折价也能卖出90万元,如果将90万元存入银行5年定期,按照银行年利率4.75%来计算,5年的利息为21.3750万元,10年的利息总额则为42.7500万元,每月将有3562.5元的利息收入,10年后连本带息则有132.75万元,是以房养老收益的3倍。
  
  如果将套房租出去,每月也至少有3000多元的租金收入,若是10年后房价继续上涨,出租所得也会更高。
  
  原文链接:http://www.fawan.com.cn/html/2013-10/16/content_459333.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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