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兰州市城区共有出租汽车10566辆,其中,2020年运营年限满8年的有1267辆,占总量的12%。对此,今年兰州将对2012年1月—3月投放的4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至2027年12月26日)予以更新,其中南巡出租汽车公司3辆、德祥出租汽车公司1辆,更新投放油气双燃料车型,2020年4月底完成投放。
对2012年3月—7月陆续投放的1263辆经营权期限到期出租汽车按50%的比例更新,相关出租汽车企业按比例分配后不足整辆的按1辆计算,实际分配出租汽车637辆,更新投放油气双燃料车型。
3月起,兰州市将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间陆续进行投放,7月底完成投放,并对1263辆中剩余经营权期限到期的626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由市交通委通过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重新配置。此外,为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此次招投标配置车辆将按2∶1的比例投放油气双燃料和纯电动出租汽车车型,2020年7月底完成投放。
据悉,按照新增计划,今年兰州将支持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发展城乡公交,特许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出租汽车经营权1000辆,实行“公车公营、员工化管理”经营模式,并支持兰州公交集团多元化发展,特许兰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兰州公交集团所属子公司)出租汽车经营权200辆。其中,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将按2∶1的比例投放油气双燃料和纯电动出租汽车车型。同时,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选车型”的原则,投放车辆能源类型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油气双燃料车型应为排量1.6升以上、车辆价格8万元以上(以车辆缴纳购置税发票所标定的车价为准),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应在300公里以上。此外,在外观颜色上,我市将对重新配置的车辆采用多元化设计,并融入“精致兰州”建设理念,打造“流动”的城市文化名片。另外,将对出租汽车安装符合行业统一技术标准的车辆顶灯、卫星定位、实时监控、计价器等设备。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