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要求券商办理沪港通手续 最后版本规则获批

时间:2014-10-22 10:13来源:大西北网--凤凰网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据明报财经报道,两地监管机构至今尚未公布沪港通启动日期,为缩短自公布日期到实际通车的所需时间,港交所昨日再发出一份通告,要求沪港通参与者随时准备作最后一次系统测试,并尽快完成登记参与沪港通的所有手续。另外又对现行交易规则作出进一步修订,据了解,这是香港证监会在周一刚批准的,沪股通开车前的最后版本。
 
  通车不须提前两星期通知
 
  联交所的通告指出,将在沪港通推出前的周末再举行一次系统测试,建议参与者及早作好准备,包括尽快应用新的经纪自设系统。另外,联交所又要求早前已成功完成市场演习的参与者立即完成登记手续,包括递交使用沪港通的承诺书,并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缴付20万元人民币作内地证券结算保证金。
 
  接近监管机构的消息人士解释,原本香港这方希望监管当局在沪港通通车之前最少两周公布通车日期,就是预留足够时间让97家参与沪股通的券商提交上述所须的文件。由于现在不知道两地监管机构会在通车之前多少天公布,所以港交所要求券商先做妥所有程序,确保公布之后可尽快配合通车。换句话说,做妥这些工夫后,便不一定要公布之后两周才能通车。
 
  该消息人士又说,通车日期必须是周一,以便券商做系统更新的工作并进行最后测试。因此,昨天公布要在通车前的周末做最后一次测试,便是要确保券商有时间更新系统以便周一开车。
 
  另外,港交所就孖展、沽空及借货等规则作出修订,例如清楚列明若沪股通孖展额及沽空金额超出上交所的限额,券商需立即停止相关活动。
 
  沪港通规则最后版本刚获批
 
  股票借货方面,只有沪港通的参与券商才可以借出A股给客户,借货必需符合指定目标,例如券商若同时持有客户要沽出的股票,可借货予客户沽出,让客户在翌日才把股票从托管行搬至券商。
 
  上交所及港交所于上月底曾公布首次规则修订,据了解,港交所昨天公布的规则,是香港证监会在周一刚批准的,这份规则是沪股通开车前的最后版本。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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