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浙江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66元,同比增长8.2%,人均纯收入有望连续32年冠居全国各省区。从2016年浙江农民的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仍占其大头,分别达到14204元和5622元,但从各项增幅来看,转移净收入较去年同比增长15.1%,增幅最大。
在城乡居民收入比方面,浙江今年再次出现下降。据介绍,收入比持续缩小的背后,是近年来浙江各地公共财政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同时通过提升工业化水平,加快城市化步伐,创造数量更多、收入更高的就业岗位,来推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更多农村居民到城镇落户,实施精准扶贫帮助更多贫困农户脱贫,力求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浙江省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尽管只有662元,但8.9%的增幅仍相当惹眼。据介绍,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浙江进入攻坚阶段,未来这一收入有望持续大幅增长。早在2015年底,浙江就率先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通过改革,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量化到个人,建立了“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目前,浙江省29497个村完成股改,占总数的99.4%,量化经营性资产1151亿元,界定成员3527万人。去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村均集体收入达到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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