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通报了2017年第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公司因违规预售、捂盘惜售、违规代理等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信用档案。
通报显示,由滁州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珑熙庄园”房地产项目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18、19、25号楼未在1月23日开盘当天进行销售,一直到3月份才采取内部认购的方式进行销售,此行为已构成捂盘惜售。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该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记录一次,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该公司所有业务的办理。
2017年1月11日,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接到群众当面举报,由亳州碧桂园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平侯府”项目7#、8#、9#楼,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公司自2017年1月6日起便让购房人公开认筹,并向购房人收取认筹款。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
通报还显示,池州纵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挂牌出售的房源为未取得产权证的房源,所谓的“出售”其实就是通过在开发公司变更购房发票,更换购房人的交易行为。池州市纵横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在明知出售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将其房源对外挂牌出售,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购房发票的相关事项。目前已对纵横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入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