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委员谈履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反映信教群众呼声
多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大会期间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他们表示,坚持中国化方向是中国宗教实现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应有之义,助推民族振兴和国家发展是宗教团体的责任和义务。
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宗教界小组会议在北京举行。马英林委员(左)、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委员(中)、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委员出席。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宗教在中国化进程中和中华文化相融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表示,在宗教中国化进程中,中国宗教应当秉持与时俱进的精神,跳出固守传统的局限,将本宗教基本教义精神、礼仪制度、弘传方式与现代思想文化、管理制度、传播媒介有机结合并有效贯通,让宗教的精神本怀突破形式束缚,真正彰显于中国当代社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活力和正能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表示,佛教是外来宗教中国化较成功的例子。宗教在中国化进程中要和中华文化相融合,更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建议,进一步挖掘佛经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寺庙管理、讲经传法等工作。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说,藏传佛教能传承上千年,是因为能适应所处时代的发展环境。藏传佛教首先要通过自身建设、正本清源,使修行环境更清净;其次要参与到实际工作当中,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左至右)参加小组会。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指出,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爱国与爱教相统一,坚持宗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培养高素质的宗教人才,构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思想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认为,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宗教实现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应有之义。推进基督教中国化,应以《圣经》为依据,在信仰和社会实践中扎根中国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建议,宗教界人士应通过传经布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神学本地化研究着手,推动天主教发展,在礼仪和建筑风格上体现宗教的中国化。
履职反映信教群众呼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表示,履职过程重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搜集信教群众心声并反映到国家政策层面。“去年的一个提案是关于设立道医研究院和道医培训的问题,希望打造一个平台把道教传到民间的技艺挖掘出来,为社会服务。”
“政协委员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自2010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表示,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在此过程中有一定提升,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刚过去的2017年,班禅前往青海、西藏八个地市州调研。通过和农牧民的接触,他说自己深刻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在各族各界共同努力下,藏区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与日俱增,从农牧民的笑容中能够感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喜悦和对现有生活的珍惜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班禅表示,他还将持续安排细致调查,结合数据和实例做好提案。
傅先伟表示,自己每年都要到七八个省市的基层调研,在履职中考虑最多的是反映基督教的社情民意,并重点关注人才培养及教职人员面临的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马英林说,全国政协自成立起就设有宗教界别,爱国宗教人士是国家建设中的积极力量。发挥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力量和智慧,共同助推民族振兴和国家发展,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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