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北京大兴人,她卖稿挣钱,她老公开出租车挣钱,两口子收入加一块儿,充其量小康而已,但是他们雄心勃勃要给刚满十岁的儿子在北京市区买房,将来儿子长大了还铁定给他找一个北京本地的姑娘……他们认为这就是为人父母的责任,要把孩子一直养到老,前提是只要自己有这个能力。过去我耻笑他们,现在我自己有了孩子,竟然也很犯贱地感觉到了类似的“责任”.
从根儿上讲,咱们中国的文化环境就是这样一个啃老环境,只要父母有钱,儿女想不啃老都难,现在是这样,过去也是这样。过去有没有不啃老的好青年?有,鲁迅和沈从文就是两个典型。
鲁迅留学日本靠的是公费,不要母亲出钱;在北京买房靠的是工资和借款,也不让母亲出钱;他在北京站稳了脚跟,马上把母亲从绍兴老家接过来享福。
沈从文在北京跟张兆和结婚,钱不够,咬着牙不跟家人说,一切简办,靠朋友凑的份子钱完成婚礼。他在上海做职业撰稿人,房租极贵,有时候交不起租金,也咬牙不跟家人说,一有了钱,就把妹妹送去读书。
但鲁迅和沈从文都出身贫寒,若他们像徐志摩一样是富家公子,是否啃老就很难说了。
徐志摩的祖父是大地主,父亲是大富商,家里不差钱。所以他有条件自费留学,还有条件把发妻张幼仪接到伦敦陪读。学成归国,他挣钱不多,开销很大,入不敷出,孩子靠父亲养活,连他雇厨子、雇车夫、下馆子、追美女的钱都得靠父亲补贴,完全是一个标准的啃老族。
跟张爱玲齐名的女作家苏青有一前夫,也是富家公子,大学毕了业,带着苏青去上海参加工作,工资不够花,就写信跟老爹要钱,房租要他爹来出,保姆的工钱要他爹来开。上班一年,涨了工资,又要换租大房子,那时候上海一房难求,必须交给上手房客一笔可观的顶费才能租到手,这笔顶费也要他爹出,就像现在年轻人买房需要父母出首付一样。
行文至此,本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年轻人啃老,是因为父母有钱。但是这个结论并不科学,因为有钱的父母也完全可以让儿女自力更生。还以徐志摩为例,1926年他甩掉发妻去娶陆小曼,把父母惹翻了,不再给他一分钱,他马上就开始自力更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