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振华
鑫报讯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四个把关” 对春运机动车及驾驶人进行严格临时审验,严格《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甘肃省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发放,确保我省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据悉:凡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参加春运工作的7座(含7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包括租赁客车、旅游包车)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参加春运的7座(含7座)以上载客汽车,一律参加春运临时检验。同时,春运车辆临时检验采用人工查验和上线检测相结合(先查验,后上线)的方式进行。车辆查验由车辆所在辖区交警大队具有查验员资格的民警负责,查验内容包括车辆外观、轮胎花纹深度、座位及安全带、行李架、安全出口、安全锤、三角警告牌、灭火器等。春运车辆临时检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凡参与春运工作的驾驶人均要参加春审。临时审验工作由驾驶人所驾驶的春运车辆所在地交警大队予以审验。审验内容包括2012年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交通违法记分以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春审合格的驾驶人由交警大队向驾驶人出具《春审合格表》,并由大队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甘肃省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
此外,春运“两证”发放将严格实行“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发放“两证”的单位和民警,一经发现相关负责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