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超市、商场内都有儿童游乐场,附近居民逛超市的同时,也会带孩子玩一下。但今天家住西安南二环的程女士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孩子在附近一家超市的游乐场玩耍时出了事,究竟出了什么事?一起来看记者的报道。
2岁男童游乐场内摔伤家长索赔
大西北网4月17日讯 据华商网报道 在太白路派出所门口,记者见到了程女士一家。她告诉记者,这件事目前还处在调解阶段。程女士说,其实事情已经是上个月24号的了,她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到附近一家超市的儿童游乐场玩,没想到自己一转头的功夫,孩子额头就受伤了。在这个小型的室内儿童游乐场,程女士指给记者看,她觉得孩子就是被在海洋球池里面,用来固定软包柱子的扎线划伤的。
宝宝母亲程女士:就在那个池子,这个阿姨坐的里头和那个蓝颜色的滑梯中间那块。
记者:那您认为他是怎么受伤的?
宝宝母亲程女士:因为他就在这里面,他可能就摔倒,因为那块儿有个扎线,她已经处理过了。
记者:咱们今天早上去的派出所,那之前是为什么没去呢?
宝宝母亲程女士:因为她之前阿姨给我们答应可好,为什么到20多天以后才过来报案,她答应我们给你治疗到最好。
游乐场负责人李女士也说,当天发现孩子受伤,她赶紧招呼家长一起去最近的省人民医院治疗。随后孩子缝针、换药等治疗过程,自己也都全程参与,从没有不负责任的置之不理。不过目前,她对孩子受伤的原因还是有些看法。
某超市儿童游乐场负责人李春丽:他妈在哪哭着打电话,我说你别哭了,赶紧挡个车到医院去,然后我们就直接去医院,我当时要是先不着急,我不为娃着想,我先把事实搞清楚,现在我也不会这么被动,他们一家人进来啥也没找到,没找到啥也不说了,最后说是那个扎带的片子。
记者:那您推测是什么原因导致破了?
某超市儿童游乐场负责人李春丽:我推测就是他拿的那个小汽车,那不是有棱棱。
而对于这个说法,程女士坚决否认。
记者:对于她们说的,当时孩子手里拿了一个小汽车?
宝宝母亲程女士:没有,都在包里,他肯定手里没有拿东西,我给他戴的尿不湿,他进去手里没有东西。
赔偿问题迟迟谈不拢 责任如何认定?
孩子的手里究竟有没有玩具?双方责任又该如何认定?游乐场是否应该负全责?
因为游乐场内没有摄像头,所以无法考证到底当时孩子手里有没有玩具。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开始双方都比较和气,现在却彻底谈崩了。游乐场负责人李女士说,孩子父亲向她提出了高达1万5千块的赔偿费,甚至一度还提出过3万5千元的赔偿,自己很是不能接受,再说她觉得家长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
某超市儿童游乐场负责人李春丽:我这上面所有提示,温馨提示安全提示啥都有,你大人是监护人,你说的这么多钱,你看我给你能拿得出来拿不出来,他说那行 我就按我的程序走,我说行,那是你的自由。
记者:他指的程序是什么程序?
某超市儿童游乐场负责人李春丽:那我也不知道。
程女士对自己提出的费用并不否认,这主要是因为医生告诉她,后期还可能产生治疗费用。至于3万5千块,则是针对游乐场不负责任态度才说的气话。
宝宝母亲程女士:医生说先贴这个药,然后好的情况下,就是一道印,但会长大一点,就是一道印,不好的什么情况都有,长大了什么情况都有。
记者:那她说的咱们提出一会儿是1万5,一会儿是3万5,这是事实吗?
宝宝母亲程女士:3万5这个是气话,因为她老逼着我们说多钱多钱多钱,你说要多钱你说吧。
程女士所说的贴的药,是指医生建议使用的除疤类贴剂,一年的费用大概四五千块钱。李春丽表示,自己顶多能接受目前已经产生的1千多块钱治疗费和除疤药的费用。但孩子父亲认为游乐场应该负责到底。
记者:她们现在就是愿意只认医药费,对于您提出的1万5接受不了。
宝宝父亲牛先生:那就是按后期治疗再算,我现在要不要钱无所谓,因为孩子受伤我心里很难受。
记者:然后您曾经说过,如果她们不管了,您就要按程序走,您指的这个程序是什么程序?
宝宝父亲牛先生:我用我自己的办法,想办法咨询律师或者走法律程序也行。
那么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游乐场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费用到底如何赔偿?记者也专程咨询了律师。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我们觉得作为商家来讲,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我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时候,作为商家应当去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以我们认为提供服务者一方应当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以殿堂告示这类,来排除消费者的一些主要权利,包括人身损害,这种告示我们认为通告本身也是无效的,消费者现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至于以后的后续治疗费,我建议消费者等它实际发生了以后,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http://news.hsw.cn/system/2014/04/17/0519066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