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9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在一个二三百平方米大的库房,堆了近900个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执法人员搬了两三个小时才搬空。
5月7日,由乌鲁木齐市质监、运管、工商、燃气办等近10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地窝堡瑞昌街一处自建房查到一家无证经营销售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窝点。据该销售点老板桑某介绍,这些钢瓶是从内地生产厂家买来的,向乌鲁木齐市批发销售,一个新液化石油气钢瓶批发价约130元。
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应在质监部门备案,但该销售点在乌鲁木齐市质监局没有备案记录。乌鲁木齐市建委燃气办安全稽查科科长刘义军说,这是今年以来查到的最大一个非法经营液化气钢瓶的经营点。
5月7日21时,乌鲁木齐市瑞昌街,执法人员正在将查处的非法液化气罐进行处理,在这间新盖民居里,执法人员查封近九百个液化气罐。亚心网记者 张已 摄
当天,执法人员还在同一条街查到一个非法换气站点,“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是15年,而我们在这个站点查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有200多个都属于报废钢瓶。老板说最长的使用了二三十年,连钢瓶的底托都掉了还在使用,属于严重超期‘服役’,要全部强制报废。”乌鲁木齐市质监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张继强说。
最近,乌鲁木齐市还将严厉查处商店(粮油店)等超范围经营液化气代换点、坚决取缔无照非法换气点;加大力度查处无经营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以及废品收购站私自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联合执法是乌鲁木齐市10年来最大规模的液化石油气规范整治工作。截至5月3日,共查处46起违法充装、经营、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回收报废钢瓶6917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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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企业把气罐卖给个人
为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今年乌鲁木齐市政府颁发政府令要求落实实名制,之后不少非法换气经营点打着“以旧换新”的旗号,将市场上原先使用的报废气瓶回收,再将新瓶销售给液化石油气用户,一个钢瓶卖价达到180至200元不等。而按照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租赁给用户使用,实行产权置换,充装站跟用户签租赁协议,用户只需交纳押金,登记身份证号和名字,就能正常换气。如果将来不再使用液化石油气了,把钢瓶退给充装站,可以拿回押金。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质监局了解到,5月6日召开的整治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工作通气会提出,今后严禁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企业将钢瓶销售给个人使用,原先个人购买的无产权液化石油气钢瓶要退回原销售企业。为落实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充装超过检验期限、报废、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必须在固定充装企业充装。
除了退回原销售企业外,个人还有一个途径可以处置新购液化石油气钢瓶。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新疆分公司表示将着手大量置换新购钢瓶。“原先个人用户购买的新钢瓶,拿到我们这里来只需缴纳30元押金就能继续换气。”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新疆分公司液化气零售公司总经理姜刚成说。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5/09/content_4578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