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只想事后能联系到,不想给司机找麻烦
“我真的没有任何其它想法,只是想着如果以后有什么问题能够及时联系车队”,今年53岁的王女士说起在公交车上摔倒后,反而引来乘客指责的事情委屈地哭了。
王女士说,10月28日19时,她从北园春乘坐45路公交车准备回家,上车后,她抓着座位扶手站在车厢里,可车子刚起步没多远,司机突然踩刹车,重心不稳的王女士随后摔倒在地。“当时车速并不快,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整个人摔倒后,爬都爬不起来。”王女士说,几位好心乘客将她扶起后,主动给她让出座位。
坐下后的王女士感觉头部有些疼痛,于是她起身走到公交司机的身边说:“师傅,我刚在你的车上摔了一下,麻烦你给我说下车号吧,要是有什么事我可以和车队联系。”王女士说,看到司机紧张的表情,她赶忙补充解释说,“你不用担心,我自己也购买了社保和医保,我不会讹你的。”没想到这一举动却引来一场“口水战”。
“我听到车里有位女士小声嘀咕说,‘自己摔倒了还想要怪别人’,很多乘客也跟着指责说‘该不会是讹诈吧’。”王女士说,听到大家这样误解自己,她赶忙解释:“我要车号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我身体没什么大碍,我是不会给司机找麻烦的。”王女士说,她之所以索要车号,是听姐妹说过,每辆公交车都购买了意外险,如果乘客在车上出了意外,车队可以负责,“虽然我身体状况一般,但我从没想过要利用此事讹诈任何人。”王女士说。
司机
停车向队长汇报,担心遭遇“碰瓷”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当时驾驶45路公交车的司机苏广荣,他说,事发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子行驶速度十分缓慢,当时,为了避让旁边的一辆小车,他踩了一脚刹车,没多久,这名女乘客就来向他索要车号。
“我把车号告诉她后,并把车停到一旁向队长汇报情况,就在我打电话时,车里的乘客开始吵成一团。”苏广荣说,已有10年公交车驾龄的他,虽没遇到过故意讹人的乘客,但身边的确有这样的事例,当时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苏广荣说,随后,有几名乘客主动给他留下电话号码,表示可以为此事作证。
乘客黄先生说,他是第一个主动带头给司机留下电话号码的乘客,“如果事后王女士和司机发生了纠纷,我愿意出来说明当时的情况。”黄先生说,当时车速并不快,站着的十几名乘客里,只有王女士摔倒了。
“可能是现在大家听到的、遇到的‘碰瓷事件’太多了,所以王女士去索要车号的行为,确实让很多乘客都有了其它的想法。”黄先生说。
□律师说法
索要车号属正当维权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柴继光律师:乘客在公交车上非故意摔倒后,向司机索要车号,是一种正当维权行为。乘客在乘坐公交车后,双方形成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只要不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不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11/03/content_4701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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