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6日讯 斑马线前要减速,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避让……这些在驾校就学习过的法规却少有驾驶员严格遵守。由于查处中取证难,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对这样的违法行为一直以批评教育为主。而3月25日上午,在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交警查处了第一起斑马线前未减速避让行人的驾驶员,这也意味着乌鲁木齐市交警今后将加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交警DV抓拍开首张罚单
当日11时40分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出气筒路段,一辆车号为新A93414的灰色轿车以40码左右的速度从斑马线上驶过,全然不顾准备过马路的一名行人,这一幕被交警用DV抓拍了下来,随后这辆车被水区交警大队南湖路中队指导员周伟拦停。
“您好,知道为什么拦停您的车吗?”“知道,我在斑马线前没有让行人。”“那您看到了路边有标志牌告知您前面就是人行横道,而且有行人准备过马路,为什么您不避让?”
“我觉得我开得慢,撞不上。”驾驶员花某目前还在实习期。记者询问他在开车上路过程中是否清楚道交法关于避让行人的规定,他告诉记者:“我知道呢,平时也让呢,今天想的自己速度慢,开过去也没啥事儿。”对于处罚,花某表示愿意接受,“这个怪我自己,万一车没刹住撞上人了,后果更严重,这次就长记性了。”
当天上午的一个小时内,水区交警在该路段的斑马线位置对3名驾驶员进行了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20多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半月前该路段4名行人被撞伤
3月10日12时30分左右,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未按规定在人行道前减速停车避让行人,4名过马路的行人被撞伤。事故发生一周后,记者3月17日曾前往该路段探访,据记者观测:5分钟内东向西方向四车道的西虹西路上有62辆车经过,其中只有8辆车因为行人正在过马路而减速。
3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这一路段。经过水区交警大队一周整治,一些驾驶员逐渐有了在斑马线前减速避让的意识,然而大部分驾驶员仍然无视斑马线的存在。当天上午,由于一场小雨让道路十分湿滑,车辆视线也受到了影响,但这并没有降低大部分车辆在斑马线前的车速。11时许,在记者观察的5分钟内,该路段经过的90多辆车,超过八成没有在斑马线前减速。
在记者观察过程中,一名男子北向南从人行道过马路。由于车辆都不减速避让,在雨中等了一分钟左右后,男子干脆小跑横穿马路。他在路边一边擦拭着裤子上的泥水一边告诉记者:“没办法,这条路上车速都快,我们年轻人还好点,老人家就得在雨里淋着等了。”
记者走访附近小区,一位住在新时代小区的老人告诉记者:“每天我都要过马路买菜,来回都很少遇到车主动停下让人先走的,基本上都是等最东边路口是红灯没啥车的时候才能过得去。特别是前面出过交通事故以后,孩子们都嘱咐我别在人行道上站着等,一定要等没车了再上人行道。”
交警现场执法效果明显
周伟说:“对于不避让行人,我们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个别驾驶员经过斑马线看到行人后仍然速度较快行驶或者加速行驶的,我们进行了记分罚款的处罚。”而交警的现场执法也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在随后的5分钟内,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八成以上都在斑马线前减速或者停车避让行人。
一个小时前后,该路段竟出现了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形:交警查处前,八成车辆不减速避让;交警在现场查处,驾驶员基本都会减速避让过斑马线的行人。
这样的情况在平日里也十分明显。南湖路中队交警宋飞说:“我们这一周每天在这个路段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更希望不要用处罚的手段,驾驶员都能培养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因为这不仅仅是遵守交通法规,更能体现咱们乌鲁木齐文明行车的素质。”
记者从水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后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将继续在辖区其他路段采取DV抓拍的形式进行查处。
驾驶员热议:以后得注意
交警:避让一定要减速或停车等待
晨报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驾驶员对于如何避让并不太清楚。
当天上午12时许,一辆红色私家车的女司机在西虹东路被交警拦停。对于交警询问,她一脸茫然:“避让了呀,我不是打喇叭了吗?还打方向躲了。”
当交警告知她:“避让”一定要减速或者停车等待的时候,她才恍然大悟:“我看斑马线上只有一个人,以为避开这个行人就行了,以后我开车一定注意。”
驾驶员黄先生说:“我开了十几年车,一直不知道斑马线前不减速的处罚这么重。不过我觉得这是好事,我去杭州等地,那边车辆都主动让行人先过马路,驾驶员都挺文明。相信被处罚的驾驶员今后开车肯定会主动避让行人,路上的秩序会越来越好。”
25日,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出气筒路段,交警对斑马线前不减速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亚心网记者 朱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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