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1日讯 9日,微信朋友圈疯传一条“在公交站点附近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的消息,引起市民关注,并有微友咨询信息的真假。记者联系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证实:这条消息是谣言。
这条信息的内容是:从今天起,所有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请也告知您身边有车的朋友)。
对此,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均表示,没有发过类似信息,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及工作要求。
交警支队民警解释说,首先,这条信息中提到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并无此事,如果安装相关设备,会在媒体上发布权威通告,而这条信息来源不明;其次,“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的规定并不存在,相同情况下停车发现后一次性罚款应为200元;最后,其中所说的“交警局”也不是乌市交警部门的称谓。
“请市民不要相信类似谣言,也不要在朋友圈转发此类信息。”这位民警说。
据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乌市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呼吁广大车主不要在公交站点附近停车,不仅影响公交车停靠,也会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