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自治区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疆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自治区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疆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
据了解,此次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0元。此次提高补助后,全疆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平均每人每月达到359元,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99元。在此基础上,我区还实施分类救助,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这四类人员的保障水平也进行提高,按照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
据介绍,年底以前,全疆城乡低保对象半年的增补金额将一次性发到他们手中。
目前,我区有216万城乡低保对象。